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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中临空公司成功获得增量留抵税额退税1891万元
2020-08-27浏览量:5831作者:滇中新港公司

滇中临空公司成功获得增量留抵税额退税1891万元


2019年9月,滇中产业发展集团完成对云南滇中临空信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空公司)100%股权收购,临空公司自此正式成为集团全资子公司。完成股权收购后,临空公司依托滇中新区智能装备产业园,在开展招商引资和园区运营管理工作的同时,也关注国家财税政策,重视税务筹划工作,认为合理有效进行税务筹划也是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2019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出台了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临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告》内容展开了深入学习。股权收购完成后,临空公司立即对账务及税务处理资料仔细研究,发现按财税发39号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的有关规定,临空公司有获得退税的条件。

2020年1月。临空公司与主管税务局就申请退税相关事项进行了接洽,并提出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但由于不满足“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条件,未获得退税。

为提升公司经济效益,享受国家政策红利,自2020年2月起,临空公司对纳税申报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划。确保临空公司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连续六个月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019年4月至2020年7月临空公司的增量留抵税额3,152.20万元,根据政策,可以按60%的比例给予退回。

2020年8月,临空公司再次向主管税务局提出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经主管税务局严格审查,符合退税条件,可以退税。8月18日,临空公司收到退税款1,891.32万元,大幅增加了临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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