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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敲黑板!一起来看看“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是什么?
2023-06-12浏览量:4127作者:集团纪检室

敲黑板!一起来看看“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是什么?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本文梳理了三大类别的十个行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2023年,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中对“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内容概括为: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谋划推进“三不腐”等三大类别十大行动,旨在不断推进全面建设、迭代升级,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第一大类别中的三个行动

一、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政治监督“护航行动”

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强化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及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等重点任务的贯彻执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确保全省各级党组织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履行专责监督责任,各级党的工作机关结合各自职责定位履行职能监督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

严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鞭策作用。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第二大类别中的三个行动

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若干措施,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分类推进专项整治,坚决纠治“四风”改头换面、隐形变异问题。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小、抓长抓常,以“小”见大,以“小”见严,持续唱好“四季歌”、打好“组合拳”、播好“连续剧”。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

坚持执政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惩腐治乱为民,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巩固乡村振兴、房地产“三保”、医疗服务等专项整治成果,紧盯职业技能培训、政府和国企项目“两拖欠”、养老领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群众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打伞破网”、信访不畅、停车乱收费等问题开展整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强化问题导向、服务导向、争先导向,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真诚坦荡同企业接触交往、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响“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营商环境品牌。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政商关系。

第三大类别中的四个行动

三、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谋划推进“三不腐”

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

筑牢“不敢腐”的“后墙”,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条件。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惩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深化惩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坚决清理整治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紧盯重点对象,纠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做好“通篇文章”,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

找准“不能腐”的重点部位,设置财政资金“保险箱”。不断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将财政资金监督制约的理念和要求融入制度设计和执行,及时纠正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紧盯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出借资金、“多头申报”和“多头投资”等过程中的关键少数、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将监管延伸至“最后一米”,防止出现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

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坚持前移反腐关口,深化源头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对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等各环节的权力监督和制约,切实防止裁量权滥用。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探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失信、行贿人等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加强联合惩戒惩治。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等腐败问题的发生,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更加常态长效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

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

厚植廉洁文化基础,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部署要求,结合党中央开展的主题教育,加强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道德教育、纪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统筹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涵养新时代好家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