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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中产业发展集团纪委“三个做到”强化工程建设规矩意识
2021-09-03浏览量:6004作者:集团纪检室

滇中产业发展集团纪委“三个做到”强化工程建设规矩意识


为促进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阳光、廉洁、高效运行,集团公司纪委高度重视《云南滇中新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和报告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云南滇中新区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用三个“做到”确保贯彻落实执行到位,进一步强化了集团公司工程领域的规矩意识。

一、及时传达领会,做到内化于心。集团公司纪委将《规定》《办法》的执行作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防范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在集团公司纪委会议上及时学习,为开展监督工作打好理论基础。2021年7月15日,集团公司纪委及时开展工作提醒,要求各单位高质量组织开展学习传达,确保子公司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特别是负责工程建设的干部职工学习全覆盖。同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在建项目的项目部和各参建单位,做到学习传达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即提醒领导干部树立工程建设规矩意识,又厚植基层职工群众监督的土壤。

二、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外化于形。将落实《规定》的实效作为贯彻工作的落脚点,重点监督干部职工学习理解违规插手工程的11种情形、追责的4种情形,明确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用纪律管住干部职工的手脚。同时,集团公司纪委积极畅通领导违规插手工程的报告渠道,动员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到监督工作上来,明确各单位、参建方如发现领导干部违规行为,应当予以拒绝并如实记录,并按时限报告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8月25至26日,集团公司纪委结合在建重点工程联合建设和“廉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采用座谈、深入工地走访等形式,对子公司、参建方负责人掌握、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并现场反馈,提出下步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督,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三、建立信用体系,做到实化于行。以《办法》为执行依据,科学合理运用纪律,规范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告知各参建单位10种不良行为和10种列入黑名单的情形,监督集团公司在建项目的参建单位充分履职。工作中,要求集团公司各单位如发现参建单位有不良行为的,要及时报至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经集团公司纪委核查后,按程序报请新区有关部门将其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列入黑名单,建立起具有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信用体系,转化为“亲”“清”关系自觉。集团公司纪委对《办法》知晓及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为顺利推进集团公司原水管项目、太平四横五纵公路网、疫苗厂房、保障房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了纪律保障!